时间:2025-01-01 12:18
一、员工主动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一般来说,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那通常用人单位是不用给经济补偿的。
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就好比说用人单位在劳动方面做得不对,像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又或者没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还有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这些违法的行为,要是因为这些导致员工没办法只能辞职的话,那用人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
这个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
每满一年,就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要是工作了六年多但还没到七年,那就算作七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时,是否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在某些情况下,即便员工出于自身原因选择自动离职,仍然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是纯粹因为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获取任何赔偿的。
另一方面,倘若用人单位未能签署劳动合同、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出现拖延支付员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时,此时员工决定离开工作岗位并且要求相关赔偿,这也是完全合法的。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年时间,他们便有权依据其实际工作月份数,以每满1年领取1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申请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动辞去职务时能否获取经济赔偿金 当劳动者主动选择离职之际,其通常无法获取到经济赔偿金。
然而,如果雇主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与恰当的劳动环境;或者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且不折不扣地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甚或是未能依法履行义务,为劳动者购买完备的社会保险;进一步而言,若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侵害时,则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主动终止与其签约的劳动关系,并且雇主要无条件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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