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14:23
根据《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玉人社发〔2019〕115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精神科医生,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相关的任职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自报名开始之日起计算年龄。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收取个人电子简历
3.报名邮箱:1968722733@qq.com
4.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①《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②身份证;③最高学历毕业证、④本科需提供学位证;⑤各类资格证或当年资格考试通过的成绩单、执业证;⑥相关国家、省、市、校级获奖证书。(②—⑥项提供扫描件)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资格审查
医院将对报名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医院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医院组织实施,成绩将在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公示结束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做补充要求,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跟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临床科室跟班,跟班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跟班期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七)跟班期间待遇
报考人员在跟班考核期间的待遇参照编内同级别医生待遇执行。
(八)跟班成绩公示
跟班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在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医院将按综合成绩(面试50%+跟班考核50%)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分数出现并列,则以跟班考核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跟班考核成绩仍然并列则进行结构化面试加试。
综合成绩公示后的所有招聘环节如有人中途放弃,医院将顺序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跟班结束人员正式到岗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福利待遇
跟班及正式聘用期间医院均不提供食宿,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聘用人员按照医院管理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十三)招录特殊情况说明
如招聘周期内精神科医生招聘满三人并已完成编外人员编制登记,本次招聘自动停止。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自己失误错失考试机会,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笔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招聘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五)医院纪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过程。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疫情防控要求
(一)面试及跟班测试当天考生需提供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行面试和跟班测试。双码为红码和黄码的考生按照玉溪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管理。
(二)近期有境外及国内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按照玉溪市最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提供各类证明。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0877-6130669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0877-6130682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3330351&cate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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